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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部门联合发布通告筑起反诈“防火墙”
对低龄用户办理电话卡采取校验、警示临时性保护措施
每日甘肃网8月10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张秀芸)8月9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今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活动出现明显反弹,推广引流、买卖租借“两卡”、架设话务窝点等违法犯罪活动手段快速翻新,大量低龄(16-23岁)用户因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较弱,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为进一步构建反诈防火墙,最大限度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通信管理局、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对低龄用户办理电话卡入网采取校验、警示的临时性保护措施。
通告明确,身份证年龄在16-23岁之间的用户,均定义为低龄用户。如业务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1999年8月2日至2007年7月31日之间的用户均适用于该通告;低龄用户在办理电话卡前,须如实填写低龄用户办理号卡申请单中的“电话卡数量信用承诺”,若未如实填报,一经查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工信部联网安函[2021]133号)进行关停并记入通信行业黑名单;低龄用户本人身份证名下已有1张以上(包含1张)电话卡的,如要继续办理电话卡新入网业务,则须持有加盖学校院系或公安派出所公章的低龄用户办理号卡申请单后方可进行办理。通告提示,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储存、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提醒广大低龄用户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配合开展此次临时性保护措施,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全国统一受理电话为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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