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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我们单位工作的监督,检察建议很好,我局照单认领,全部接受,同时,将会举一反三,积极依法履职,保障药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社会公共利益,并按时回复检察建议。”8月8日,在新华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察建议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亚东说。
药品安全关乎公众生命健康,是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近日,新华区检察院在办理两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范某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对外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主办检察官仔细梳理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此类问题,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
据了解,检察建议要求监管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管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辖区内店铺经营的与药品包装相似、与药品同名或相仿、宣传功能主治的食品进行重点排查,提升监管靶向性,及时发现违规销售药品行为。针对药品安全领域开展法治宣传,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协作,对于涉嫌犯罪的行政案件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公安机关,坚决遏制销售“三无”药品的行为,切实消除用药安全隐患 ,逐步形成经营者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新格局。
“下一步,新华区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新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弘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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