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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日讯 北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润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2023年7月24日,金润股份向北交所提交了《烟台金润核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金润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金润股份主要从事防火封堵材料、防火包覆装置、非能动保护装置等被动防火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消防工程的施工及维护,产品及服务广泛应用于核电、能源、交通、电信、船舶、建筑等行业的应急防护领域。
金润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唐忠云。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唐忠云直接持有公司30.08%的股份,并通过鑫润通间接持有公司0.09%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唐忠云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成立以来历任公司监事、执行董事、董事长,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唐忠云任公司董事长,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能够产生实质影响;公司主要股东之间无正在履行的《一致行动协议》,唐忠云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唐忠云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金润股份原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98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47.00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127.00万股。金润股份原拟募集资金20481.09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年产3690吨防火封堵材料产业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金润股份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陆晓航、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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