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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记者从银川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求学圆梦,银川市民政局于7月—9月开展2023年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
经审核确认的银川市低保家庭子女(本人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被高等院校本科(含民族预科)和高职(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在校就学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及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就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均可申请,每年按不同类别和阶段给予1000元—8000元救学救助金。
根据规定,银川市低保家庭子女就学本科院校的(含民族预科),第一学年每人救助6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年救助4000元,直至毕业;就学高职(专科)院校的,第一学年每人救助5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年救助2000 元,直至毕业。
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就学本科院校的(含民族预科),第一学年每人救助3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年救助2000元,直至毕业;就学高职(专科)院校的,第一学年每人救助2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年救助1000元,直至毕业。
此外,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就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救助8000元,直至毕业。
申请就学救助金时,如果是当年考入,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地乡镇或街道提出申请。经乡镇或街道审核后,报辖区民政局确认,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应标准给予救助。
自第二学年起,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报辖区民政局确认,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应标准给予救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再享受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高等教育阶段就学救助,包括国家军事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就学免除学费的;中途退学终止学业的;已通过其它途径获得就学救助的以及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改善,退出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的。
记者吴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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