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眼的“成绩单”如何炼成?怎样冲刺更高分?
2022年湖南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96.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陈佳婧 通讯员 李果
7月3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司法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去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2022年,全省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6.5%,较往年有显著提升。
行政诉讼案件,俗称“民告官”,是地方法治环境的“晴雨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直接关乎依法行政的“考试成绩”。
这份96.5分的“成绩单”如何炼成?怎样冲刺更高分?近日,本报记者深入调研采访。
老百姓告“官”真能见“官”
“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普遍提升,出庭应诉案件量差异较大,被诉行为类型相对集中,基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占比较高。”在7月31日的通气会上,省高院副院长杨翔介绍说。
2022年,全省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2728件,各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1290件。其中,自然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量较多。省人社厅、长沙市司法局等217家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
去年11月29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时任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出庭应诉。
经省人社厅审批,认定原告李某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但李某认为自己的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将湖南省人社厅、第三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沙供电段诉至法院,请求认定基本养老保险资格。
“我们会以此案为契机,大力推动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养老、退休审核行为,从源头预防争议的发生,以维护社保政策的统一规范,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庭审过程中,唐白玉表示。
李某感叹道:“没想到厅长不仅出庭应诉,还出了声,出了效果!这让我们老百姓对司法更有信心了!”
这是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后,首位出庭应诉的省级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
去年7月,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方案》,实现全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记者了解到,唐白玉出庭应诉后,长沙、株洲等地人社部门正职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示范引领效果显著。
2022年,全省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6.5%。对比2018年,这个数字仅为32.6%。
“老百姓告‘官’真能见‘官’了!这说明,行政机关负责人调整了心态,不再‘不想’和‘不敢’应诉。”省人大代表、湖南湘江新区坪塘街道红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曾志高告诉记者。
直播“民告官”案受网友热赞
为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形成示范带头效应,近年来,湖南法院创新形式,庭审直播“民告官”案,打造依法行政“普法课堂”,受网友追捧热赞。
不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区长坐上被告席,常德法院直播该案庭审。
2022年4月21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熊某等4人诉被告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政府、常德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审查一案。武陵区人民政府区长寻健、常德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劲夫出庭应诉。
“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老百姓都关心!政府领导出庭积极答辩,还解读宣传了征拆政策,我们学到了法律,也懂得政府的难处。”开庭当天,常德市民雷忠枝在手机上观看了庭审直播,连连称赞。
“网络架起官民‘连心桥’,效果看得见的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提高了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曾志高认为,要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把征迁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里。
近年来,老百姓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勇于质疑规范性文件,敢于“告官”,更多红头文件接受行政诉讼的考量和评判。
记者了解到,去年,从全省涉案行政行为来看,被诉行为类型相对集中。排名前五的行政行为类型依次为:行政征收或征用类案件、行政确认类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行政处罚类案件及行政登记类案件。
是“风向标”,也是“好纽带”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风向标’,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好纽带’,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龙金介绍,去年,全省共有741件案件达成调解或当事人撤诉结案,全省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21.2%。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如何搭好“连心桥”,让百姓信服?湖南法院给出了答案:不能用一纸冰冷文书断案,而要考虑从源头上有效化解纠纷。
“横跨10年、涉案金额1.5亿行政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政府领导、各方当事人、律师共同努力下,终达成满意的调解结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有目共睹,点赞!”2022年7月7日,湖南某房地产公司代理律师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这样一条动态。
这个点赞,源于一起“民告官”案。10年前承建政府项目,1.5亿款项迟迟没拿到,开发商和政府对簿公堂,法院调解结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013年,湖南某房地产公司与受慈利县政府委托的某经投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合同。因投资款支付等问题,该房地产公司与慈利县政府产生纠纷,后诉至法院。
“该案标的大,历经时间长,法律关系复杂,能否及时妥善化解,关乎当事人利益,也关乎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办案法官说。
法官先后10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厘清事实和法律关系,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在查明案件事实和司法鉴定意见后,得知当事人有调解意愿,法院主持了庭前调解,慈利县政府县长、三位副县长及住建、国土等相关负责人都参与调解。
2022年7月6日,张家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慈利县分管副县长出庭应诉,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人和。
用“民告官”镜子“正衣冠”
“以往,老百姓告‘官’,总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赢了会‘想不到’,输了感到‘意料之中’。现在,这些对法治湖南怀怀揣美好期待的人,信法不信访,遇事走法律渠道,在司法案件中有了更多‘获得感’。”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说。
成绩鼓舞人心,不足催人奋进。
记者了解到,去年,在全省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中,县市区及乡镇负责人出庭应诉占比八成。负责人在行政诉讼中争议化解的参与度,并不太理想。
杨翔坦言,对可能败诉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性不高。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准备不充分,“出庭不出声”。
“依法行政不仅体现在纸面上,更要落实到行政行为中。每一次突破,都凝聚了法治湖南前行的力量。”黄捷指出,“民告官”案,折射出政府在行政过程中的瑕疵和不足。通过这面“镜子”,政府部门可以找准症结、补强短板、优化服务、改进作风,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下一步,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案件,经人民法院书面通知,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此外,还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杨龙金指出,要加强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适时通过联合督导等方式,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出庭出声”,树立法治政府良好形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法治“湘”声
出庭且出声 应诉不“应付”
何金燕
近日,湖南高院对外发布,2022年,湖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3.59%,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法治湖南,乘“数”而上,加“数”前行。
老百姓告“官”,渴望见到“官”。曾几何时,行政机关对出庭应诉消极推诿,“不想”也“不敢”。如今,行政首长从“要我出庭”转变为“我要出庭”,出庭且出声,应诉不“应付”。官民之间,从互不信任,到坦诚相对、平等对话。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对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等作出重点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敢为人先的湖南人,一次次探索行政审判改革,凝聚法治湖南前行的力量。1986年10月,湖南省汨罗法院创建全国首个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1991年10月,时任浏阳县县长谭仲池出庭应诉“民告官”案,开全国行政首长出庭之先河。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怎样应对错误,善待“民告官”,彰显法治底色。无疑,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是为依法行政“大考”加分的必考题。“官民”在庭上直接对话、答疑、解惑,既有助于倒逼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及时纠错,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又能提升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每一起“民告官”案,都是一堂普法教育课。既要主动应诉,不惧当“被告”,应诉不“应付”;更要积极举证,出庭且出声,力求不败诉。即使败诉,也能找到进步的空间。如此,才能让依法行政的答卷对得明白、错得清楚。
正确看待出庭应诉,考量着行政机关的智慧和担当。从立法修缮到司法解释,再到各地立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正在不断完善,助推全面依法治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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