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漏打卡11次被公司辞退#法院:无视实际出勤情况背离考勤初衷】据报道,2019年6月18日,王先生入职一家房产公司,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聘用其担任招商经理岗位。2021年10月13日,公司向王明奕发出《辞退告知函》,显示按照《营销考核办法》,王明奕业绩不达标,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同时,根据《考勤管理制度》规定,王明奕自2021年4月1日至10月13日,累计未打卡次数达11次,被视同旷工,其余未按规定时间补卡次数不计、迟到次数不计。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终止王明奕的劳动合同关系。王明奕不认同公司的决定,在与公司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经审理,仲裁裁决公司支付王明奕未休年假工资4326元、提成工资9388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8794元。公司不服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据此,判决公司应当赔偿王明奕38794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网友称:
漏打卡11次,不是旷工11日。
而且这漏打卡11次是半年累积下来,不是一个月。
活干了,最后因为没打卡被辞退,这显然是违法辞退。
不过,就判赔了不到4万,公司到头来还是赚了的吧。
关键词:
员工因漏打卡11次被公司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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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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